■ 社論
  是時候以“刮骨療傷”之法對騰格裡沙漠治污了。不能因其處在沙漠地帶,就放鬆監管,任其成污染肆虐的“無人區”。
  據新京報報道,因化工企業將污水直接排入沙漠,在內蒙古與寧夏接壤處的騰格裡沙漠,也是中國第四大沙漠的腹地,出現了巨大的污水坑,記者日前在現場看到,該坑被插著不少排污管道,下麵是黑色泥漿般的凝結物,發出一股惡臭味。遭曝光後,當地有關方面回應:已成立調查組對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和整改。
  騰格裡沙漠腹地,原本被譽為“像天一樣浩渺潔凈”的地方,可如今卻出現巨型排污池,植被與水資源面臨滅頂之災,牧民不堪其“污”,堪稱“沙漠之殤”。據瞭解,為防範外人接近排污點,涉事化工園區還安排了巡邏隊。違規排污,已然變成煞費苦心的污染攻堅戰,這似乎也印證了那句“鞭長莫及”的話。
  實質上,這不是騰格裡沙漠污染首次遭曝光。早在2010年,就有媒體曝光了寧夏一造紙廠將造紙污水排向騰格裡沙漠事件。此後4年間,該工業園區污染問題屢遭披露。如2012年,央視曾對騰格裡經濟技術開發區違規生產進行過曝光,隨後15家企業停產,另6家有污染預處理設備的企業仍可生產。或許正是如此,國家環保部在2014年初,還把內蒙古環保廳對騰格裡化工園區的監督整改舉措向全國通報。
  但現在看來,這麼明顯的污水坑堂而皇之地存在,許多牧民正在淪為“環境難民”,這也讓人懷疑:整改之後,為什麼之前屢被曝光的一些問題仍然存在?當地官方承認“可能監管不到位”,不到位是因對“污水坑”這明擺著的污染憑證未能實時“監測”出來,還是發現了疏於治理?而今介入調查,是否是“媒治”效應下的後知後覺?
  當然,污水坑是之前排污留下的“歷史問題”,還是整改後的“新病”,還有待調查,但無論如何,問題就擺在那,必須及早予以治理,如果查證後發現還有企業違規排污,更是應嚴厲溯責。
  應註意到,儘管眼下“唯GDP論”隨著政績觀矯枉而退燒,可在部分欠發達地區,對污染的容忍度仍很高,“環保經濟排序”也是扭曲的。有些企業減污不到位、環保不達標,也毫髮無損。在沙漠地帶,哪怕“沙漠地下水污染後不可能修複”,可有些部門、官員的“責任荒漠化”,卻構成一些企業排污的盾牌。
  這無疑令人遺憾。十八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中,已明確提出要“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。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。”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,還可能被究刑責。而明年將實施的新《環保法》,也規定將對污染企業按日連續計罰等。可在騰格裡沙漠,這“天”大的污水坑,卻成了一塊瘡痂,成了對當地有關部門、企業踐履環保責任不力的叩問。
  是時候以“刮骨療傷”之法對騰格裡沙漠治污了。對超標排污企業、監管不力的部門追責,只是“向污染宣戰”的題中之義,更重要的,則是讓環境監管對應約束落到實處,讓“重典”真正起到震懾作用。也只有這樣,沙漠才不會成污染肆虐的“無人區”,環保的呼聲濺起的才不會是“污水坑”里的那一道道泥污水印。
  相關報道見A08版  (原標題:排污沙漠腹地,責任可別“荒漠”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l14elfob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